如果您持有有效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本国驾照,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非常简单。计划前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旅行者,建议在出发前联系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申请。不过,如果您已经在旅途中且没有IDP,您可以选择在线翻译您的本国驾照。这种方式更快捷、便利且高效,可确保您在旅途中合法驾驶。
国际驾驶许可证是将本国驾照翻译成多种语言的文件。第一批此类证件出现在1926年,是《巴黎国际机动车交通公约》的成果。1949年和1968年的另外两项公约也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驾驶许可证与国际驾照实质相同。
请注意:IDP仅在与有效本国驾照一起使用时才有效。
7天退款保证!
您可以在交付之前的任何时间或交付文件后 7 天内退回国际驾驶机构签发的文件,以获得全额退款.
根据1968年《维也纳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由各国政府或指定机构授权签发。在大多数国家,这项工作通常由隶属于AIT/FIA的汽车协会、警察或其他授权机构负责。若要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您必须持有本地驾照,并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如链接无效,请通知我们)。IDP的费用和处理时间因国家而异。
如果您的驾照不是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签发的,您需要确认该驾照是否允许您驾驶,以及是否需要IDP。如果需要,唯一的选择是订购驾照翻译服务,可选择邮寄或电子版(请向租车公司确认是否接受电子版),例如通过我们的服务获取。
如何在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如果您拥有本地驾照并计划出行,请联系 相关机构。如果您是美国人并计划提前出行,可以通过 AAA 获取 国际驾照。在其他情况下,您可以将驾照翻译成所需语言,以便与本国驾照一同使用。
如何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申请流程快捷简便。填写申请表,附上有效驾照复印件、手写签名和彩色证件照片,然后完成付款。您可以在线申请 国际驾照。
在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是否需要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已根据 1968 年《维也纳公约》统一其驾驶执照。如果您持有来自 67 个国家之一 的驾照,在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驾驶不需要 国际驾照。否则,除非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与您的国家有特别协议,否则您需要 国际驾照。
什么是国际驾驶文件?
expand_more我们的 IDD 非常适合前往多语言国家的旅行者。无需考试,有效期最长三年。该文件是本国驾照的三种格式翻译,应与原件一起使用。
可以用这个文件租车吗?
expand_more通常可以。但由于各地要求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租车公司。
🗓 各项事实已对照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道路交通法及官方来源核实。研究最近更新:。只有在提供指向本页的链接的前提下,您才可以转载这些信息。
⚠ 本页是关于驾驶规则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规则会变化,各主管部门也各自执行自己的规则——驾驶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
ℹ 我们是一家私营公司。我们不是政府机构,不是驾照发放或证件签发主管部门,也不是条约组织;我们与上述任何机构均无关联,未获其认可,也不代表其行事。我们出售的 国际驾驶文件 是您本国驾驶执照的译文:它不是驾驶执照,也不是政府签发的证件。
| 问题 | 答案 |
|---|---|
| 道路通行方向 | 右侧 |
| 国际驾驶许可证(IDP) | 在 240 个签发国的驾照中(其中 9 个没有既定规则),有 135 个必须持有;30 个仅凭本国驾照即可驾驶——请见下表中您的驾照签发国所在行 |
| 接受的国际驾照类型 | 两种皆可——1949年日内瓦(有效期 1 年)和 1968年维也纳(有效期 3 年) |
| 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 1949年日内瓦——加入 2007年1月10日; 1968年维也纳——加入 2007年1月10日 |
| 访客的时限 | 完整表述见本页下方 |
| 最低年龄 | 18 岁起可驾车 — u.ae 'Getting a driving licence'(MOI 驾照事项):'18 years for cars and light vehicles' |
| 酒精含量上限 | 完整表述见本页下方 |
| 限速 | 法律未设联邦统一的数值限速——限速由各酋长国主管机关按道路以标志设定:住宅区通常 25–40 km/h,市区 60–80,高速公路 100–140 km/h(E11 阿布扎比于 2025年4月14日 将限速从 160 下调至 140 km/h——依据对阿布扎比公告的媒体报道;此后不再有公开的 160 道路)。超速罚款(MD 178/2017 第 34–40 项,u.ae PDF,从属于法律):AED 300(超速 <=20)、600(<=30)、700(<=40)、1,000(<=50)、AED 1,500+6 分+扣车 15 天(超速 <=60)、AED 2,000+12 分+30 天(超速 >60)、AED 3,000+23 分+扣车 60 天(超速 >80)。主体法律中与行人相关的规定:行人不得横穿限速标志高于 80 km/h 的道路(Art 7(4))。 |
| 紧急电话号码 | 999(警察)/998(救护车)/997(消防——民防),全阿联酋通用;另有 996 海岸警卫,995 搜救(u.ae「Handling emergencies」页面) |
按国籍区分,并非普遍适用:来自 GCC 以及 25 个认可国家的访客可仅凭本国驾照驾驶;对于所有其他国籍,官方指引规定必须在本国驾照之外同时持有 IDP(moet.gov.ae:「For all other nationalities, an 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se is mandatory」)。其法律依据是联邦法令 14/2024 第 Art 9(3) 条,该条豁免「holders of valid international or Foreign Driving Licences... permitted to remain in the State for non-residence purpos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ols specified in... its Executive Regulations」——即法律接受认可的外国驾照或国际驾照二者之一,而认可国家的具体管控则设于法规/指引层面(MOI 的「Markhoos」计划)。阿联酋于 2007年1月10日 同时加入了 1949 年日内瓦公约与 1968 年维也纳公约(UN MTDSG XI-B-1 状态 PDF 及 XI-B-19 状态页面,阿联酋所在行为「2007年1月10日 a」),且法律仅提及「valid 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ces」而未设公约门槛——因此两种 IDP 均可使用。一旦持有阿联酋居留签证,任何 IDP/外国驾照均不再有效(见下文居民部分)。
未能从权威来源核实到未携带所需证件驾驶的具体处罚。 官方来源.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靠道路右侧行驶,超车则在左侧进行。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汽车为左舵驾驶。
基于身份而非基于时间:外国或国际驾照在访问/旅游/过境停留期间有效——法律唯一的时限标准是「permitted to remain in the State for non-residence purposes」。对游客并无固定的天数/月数上限;该权利在您取得阿联酋居留身份之时即告终止(居留签证持有者必须取得阿联酋驾照——RTA FAQ:一位持投资签证的美国国民「No, you have to exchange it to be able to drive in Dubai」)。持访问签证的驾驶者在迪拜仅限驾驶轻型车辆和摩托车(RTA FAQ 原文:「You can drive only light vehicles and motorcycles in Dubai if you have a visit visa and a Driving Licence from a GCC or exception country」)。 (Art. 9(2)-(3),Federal Decree-Law No. (14) of 2024)
打算移居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旦成为居民,适用的规则就不同了——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两项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缔约方——1949年9月19日 日内瓦公约和 1968年11月8日 维也纳公约。因此,1949年版和 1968年版的国际驾驶许可证都可以在其框架下签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接受访客持有哪些类型,见上表。
外国是否接受您的驾驶执照,取决于一堆纠缠在一起的因素:三项相隔数十年签订的道路交通公约(1926年、1949年、1968年)——其中最早的一项比联合国本身还要早,只有后两项是在联合国框架下缔结的——各国加入每项公约的阶段不同(签署、接受、批准),有的驾照使用当地警察看不懂的字母,各国的车辆类别体系互不对应,证件的版本即使在成员国也可能不符合公约的格式要求,各国之间还有双边协议,再加上各地法律宽严不一。同一本驾照可能在这个边境没问题,到下一个边境就被拒绝——甚至换一家租车柜台就不行。国际驾驶许可证的存在正是为了免去其中大部分麻烦:它是您现有驾照的标准化多语种呈现,带有统一的类别符号,大多数官员一眼就能看懂。它不能取代您的本国驾照,也不赋予新的权利——两者都要携带——而且它并不保证一定被接受:仍有少数目的地要求在它之外或代替它另办当地许可,但对大多数目的地而言,它确实能明显提高您通过的可能性。
本表适用于游客和临时访客。打算以居民身份移居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适用的规则不同——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请在下方找到您驾照的签发国。阿联酋按国籍限制访客驾驶:来自 GCC 的游客以及 25 个认可国家(美国、英国、大部分西欧国家、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南非……)的公民可仅凭本国驾照驾驶,而所有其他国籍者必须在本国驾照之外同时携带国际驾驶许可(联邦法令 14/2024 第 9 条+官方指引)。阿联酋在同一天(2007年1月10日)同时加入了 1949 年日内瓦公约与 1968 年维也纳公约,因此两种 IDP 均获接受。该权利严格仅限访问期间——一旦持有阿联酋居留签证,您的外国驾照即失效,您必须换领驾照(认可国家,无需考试)或通过阿联酋完整考试。使用未获认可的外国驾照驾驶属刑事犯罪:初次违规 AED 2,000–10,000(Art 37)。 规则会变化——出行前请向官方来源确认。最近核实:2026年7月。
图例:“1949”——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1 年);“1968”——维也纳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3 年)。
本页“状态”列的含义:
| 驾照签发国 | 状态 | 需要携带的证件 | 原因 |
|---|---|---|---|
| 阿布哈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阿尔巴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阿尔及利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阿富汗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阿根廷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阿鲁巴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阿曼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阿塞拜疆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埃及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埃塞俄比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埃斯瓦蒂尼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爱尔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爱沙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安道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安哥拉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奥地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澳大利亚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澳门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巴多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哈马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基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拉圭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勒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巴林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巴拿马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巴西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白俄罗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百慕大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百慕大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百慕大: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百慕大,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保加利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北马里亚纳群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北马其顿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北塞浦路斯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贝宁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比利时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冰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波多黎各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波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玻利维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伯利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博茨瓦纳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不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布基纳法索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布隆迪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朝鲜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赤道几内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丹麦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德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德涅斯特河沿岸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东帝汶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多哥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多米尼加共和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多米尼克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俄罗斯联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厄瓜多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厄立特里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法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法罗群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法属波利尼西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法属圭亚那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法属圣马丁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梵蒂冈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菲律宾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斐济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芬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佛得角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福克兰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福克兰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福克兰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福克兰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冈比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刚果(布拉柴维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刚果(金)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哥伦比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哥斯达黎加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格林纳达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格陵兰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格陵兰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格陵兰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格鲁吉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根西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古巴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瓜德罗普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关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圭亚那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哈萨克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海地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韩国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荷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荷兰加勒比区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荷属圣马丁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黑山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洪都拉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基里巴斯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吉布提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吉尔吉斯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几内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几内亚比绍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加拿大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加纳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加蓬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柬埔寨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捷克共和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津巴布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喀麦隆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卡塔尔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开曼群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科摩罗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科索沃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科特迪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科威特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克罗地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肯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库克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库克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库克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库拉索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拉脱维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莱索托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老挝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黎巴嫩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立陶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利比里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利比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列支敦士登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留尼汪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卢森堡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卢旺达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罗马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马达加斯加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尔代夫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耳他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拉维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来西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里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绍尔群岛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马提尼克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马约特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毛里求斯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毛里塔尼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美国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美属萨摩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美属维尔京群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蒙古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蒙特塞拉特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蒙特塞拉特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蒙特塞拉特: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蒙特塞拉特,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孟加拉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秘鲁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密克罗尼西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缅甸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摩尔多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摩洛哥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摩纳哥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莫桑比克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墨西哥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纳戈尔诺-卡拉巴赫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纳米比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南奥塞梯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南非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南苏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瑙鲁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尼加拉瓜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尼泊尔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尼日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尼日利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纽埃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纽埃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纽埃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挪威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帕劳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葡萄牙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日本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瑞典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瑞士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国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萨尔瓦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萨摩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塞尔维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塞拉利昂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塞内加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塞浦路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塞舌尔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沙特阿拉伯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圣卢西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圣马力诺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圣文森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斯里兰卡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斯洛伐克共和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斯洛文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苏丹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苏里南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所罗门群岛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索马里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索马里兰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塔吉克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台湾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泰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坦桑尼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汤加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突尼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图瓦卢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土耳其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土库曼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托克劳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托克劳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托克劳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瓦利斯和富图纳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瓦努阿图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危地马拉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委内瑞拉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文莱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乌干达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乌克兰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乌拉圭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乌兹别克斯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西班牙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西撒哈拉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希腊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香港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新加坡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新喀里多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新西兰 | 本国驾照即可——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a] |
| 匈牙利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叙利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牙买加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亚美尼亚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也门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伊拉克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伊朗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以色列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意大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印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印度尼西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英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本国驾照 | 已批准该国驾照持有人凭本国驾照驾驶 [1](适用于持照国公民以访客身份前往阿联酋(基于国籍的名单);GCC 居民(外籍侨民)需持有阿联酋驾照) |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英属维尔京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英属维尔京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英属维尔京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2] |
| 约旦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越南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赞比亚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泽西岛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乍得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签发国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 [2] |
| 直布罗陀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智利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中非共和国 | 必须持有国际驾照 | 本国驾照 + 国际驾照(1949年版或 1968年版) | 不在认可的本国驾照名单上——该目的地为名单所列国家放行其本国驾照,而该签发国不在其中 |
| 中国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 自由克什米尔 | 不被承认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不在认可名单上,而且非公约国无法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 [2] |
上表的来源与说明
[1] Art. 9(2)-(3), Federal Decree-Law No. (14) of 2024 + moet.gov.ae approved list (25 entries)
[2] UN Treaty Collection, Multilateral Treaties Deposited with the Secretary-General — status of the 1949 Genev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 and of the 1968 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9) — XI-B-1, XI-B-19
[a] 驾照类别不遵循公约的 A–E 分类体系——租车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出示国际驾照,以便对应类别。
国际驾驶许可证必须在出行之前办理,而且只有特定国家才可以向您签发——您不能从与您无关的国家买到正式的国际驾照。根据 1968年维也纳公约,它只能由您通常居住、且签发或承认您驾照的缔约方签发——由该缔约方的主管部门,或由经其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根据 1949年日内瓦公约,它由缔约国的主管部门签发,或由经该主管部门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具体是哪个机构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是政府部门,有的国家是获授权的汽车俱乐部。
另外,IDA 提供一种数字版 国际驾驶文件——它是您本国驾照的译文,随驾照一同携带。它不是根据 1949年或 1968年公约、由贵国为此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也不是经认证的译本、宣誓译本或其他形式的官方译本:没有任何机关对它加以认证;凡是国家法律要求官方译本或经认证的译本的场合,我们的文件都不能满足该项要求。它是一份私人性质的译文,目的是让您的本国驾照在租车柜台和路边检查时便于辨读。
外国驾照仅供访客使用——Art 9(3) 条的豁免明确限于「non-residence purposes」,且一旦签发阿联酋居留签证,您就必须持有阿联酋驾照(未公布任何宽限期;RTA FAQ 甚至告知持投资签证的美国国民在驾驶前先行换照)。对于经部长理事会决议认可、或通过与该部签订的双边协议/谅解备忘录认可的国家所签发的驾照,可免驾校和路考换领(法律依据:Art 11,联邦法令 14/2024)。迪拜 RTA 在 2026 年 1 月将认可总数定为 57 个国家(5 个 GCC+38 个欧洲+13 个亚洲及拉丁美洲+1 个非洲;近期新增:吉尔吉斯斯坦、科索沃、北马其顿、美国得克萨斯州、克罗地亚——依据迪拜媒体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的通稿)。RTA 服务页面(更新于 2026年7月22日)逐字公布了一份包含 20 个「exception countries」的表格,任何国籍者均可换领这些国家的驾照(恰好 20 个):奥地利、比利时、英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香港、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波兰、罗马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美国——香港/日本需翻译(经合法认证),土耳其需使馆证明。对于其他认可国家,国籍通常必须与驾照相符(RTA 双护照 FAQ:持非例外国家护照入境即不得换领)。流程:电子视力检测,出示有效的驾照原件(仅在「if required」时收缴),费用约为联邦驾照费 AED 600/迪拜全包 AED 1,010–1,050(RTA 明细:200 交通档案+600 驾照+50 手册+180 视力检测+20 创新费=1,050);驾照有效期 1 年(<21)或 2 年(21+)。
| 免考换领 | 说明 |
|---|---|
| 奥地利, 比利时, 波兰, 丹麦, 德国, 法国, 芬兰, 荷兰, 罗马尼亚, 美国, 南非, 挪威, 日本,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西班牙, 香港, 意大利, 英国 | 双边换领协议 |
| 该 20 国名单以外的所有其他认可国家:国籍通常须与签发驾照的国家一致, 日本(需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 土耳其(由领事馆/大使馆出具并经 MoFA 认证的驾照信息证明), 香港(需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 | 范围受限的换领 |
上表所列 20 个国家是逐字、可清点的官方名单(RTA serviceId=121,「List of the 20 countries eligible for exchange」,每一行的国籍栏均为「All countries」;更新于 2026年7月22日;恰好 20 个)。更广的 57 个国家的联邦总数(迪拜媒体办公室,2026年1月20日:5 个 GCC+38 个欧洲+13 个亚洲/拉丁美洲+1 个非洲=57)无法从静态官方页面稳定枚举——MOI/Markhoos 名单藏于仅支持 JS 的门户之后,而 RTA 页面虽然还载有一份更长的、按国籍限制的资格表(例如包含带国籍条件的澳大利亚、加拿大、塞浦路斯、希腊),但反复读取该表所得的行数并不一致,故此处刻意不予复制;第三方枚举彼此矛盾(52 对 57)。以下签发地的驾照完全不可换领(RTA 原文,经重新核实):关岛、泽西岛、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北马里亚纳、波多黎各、安道尔(共计 7 个)。GCC 国民换照时必须交回其 GCC 驾照。在阿联酋获认可的外交人员凭 MoFA NOC 免缴费用。 官方来源.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一次开车之前,看几分钟真实的第一人称视角行车影像,是最快建立信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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