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持有有效的葡萄牙本国驾照,在葡萄牙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非常简单。计划前往葡萄牙的旅行者,建议在出发前联系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申请。不过,如果您已经在旅途中且没有IDP,您可以选择在线翻译您的本国驾照。这种方式更快捷、便利且高效,可确保您在旅途中合法驾驶。
国际驾驶许可证是将本国驾照翻译成多种语言的文件。第一批此类证件出现在1926年,是《巴黎国际机动车交通公约》的成果。1949年和1968年的另外两项公约也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驾驶许可证与国际驾照实质相同。
请注意:IDP仅在与有效本国驾照一起使用时才有效。
7天退款保证!
您可以在交付之前的任何时间或交付文件后 7 天内退回国际驾驶机构签发的文件,以获得全额退款.
根据1968年《维也纳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由各国政府或指定机构授权签发。在大多数国家,这项工作通常由隶属于AIT/FIA的汽车协会、警察或其他授权机构负责。若要在葡萄牙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您必须持有本地驾照,并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如链接无效,请通知我们)。IDP的费用和处理时间因国家而异。
如果您的驾照不是在葡萄牙签发的,您需要确认该驾照是否允许您驾驶,以及是否需要IDP。如果需要,唯一的选择是订购驾照翻译服务,可选择邮寄或电子版(请向租车公司确认是否接受电子版),例如通过我们的服务获取。
如何在 葡萄牙 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如果您拥有本地驾照并计划出行,请联系 相关机构。如果您是美国人并计划提前出行,可以通过 AAA 获取 国际驾照。在其他情况下,您可以将驾照翻译成所需语言,以便与本国驾照一同使用。
如何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申请流程快捷简便。填写申请表,附上有效驾照复印件、手写签名和彩色证件照片,然后完成付款。您可以在线申请 国际驾照。
在 葡萄牙 是否需要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葡萄牙 已根据 1968 年《维也纳公约》统一其驾驶执照。如果您持有来自 67 个国家之一 的驾照,在 葡萄牙 驾驶不需要 国际驾照。否则,除非 葡萄牙 与您的国家有特别协议,否则您需要 国际驾照。
什么是国际驾驶文件?
expand_more我们的 IDD 非常适合前往多语言国家的旅行者。无需考试,有效期最长三年。该文件是本国驾照的三种格式翻译,应与原件一起使用。
可以用这个文件租车吗?
expand_more通常可以。但由于各地要求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租车公司。
🗓 各项事实已对照葡萄牙的道路交通法及官方来源核实。研究最近更新:。只有在提供指向本页的链接的前提下,您才可以转载这些信息。
⚠ 本页是关于驾驶规则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规则会变化,各主管部门也各自执行自己的规则——驾驶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
ℹ 我们是一家私营公司。我们不是政府机构,不是驾照发放或证件签发主管部门,也不是条约组织;我们与上述任何机构均无关联,未获其认可,也不代表其行事。我们出售的 国际驾驶文件 是您本国驾驶执照的译文:它不是驾驶执照,也不是政府签发的证件。
| 问题 | 答案 |
|---|---|
| 道路通行方向 | 右侧 |
| 国际驾驶许可证(IDP) | 在 240 个签发国的驾照中(其中 75 个没有既定规则),有 134 个可搭配国际驾照获得接受——各自还接受随附哪些证件、依据是什么,请见下表中您的驾照签发国所在行 |
| 接受的国际驾照类型 | 两种皆可——1949年日内瓦(有效期 1 年)和 1968年维也纳(有效期 3 年) |
| 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 1949年日内瓦——加入 1955年12月28日; 1968年维也纳——批准 2010年9月30日 |
| 访客的时限 | 完整表述见本页下方 |
| 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完全有效,无需任何手续 (Article 125(1)(b),Código da Estrada) |
| 最低年龄 | 18 岁起可驾车 — IMT,Automóveis ligeiros(B 类):'Ter 18 anos, para a categoria B, ou 16 anos, no caso da categoria B1.' |
| 酒精含量上限 | 一般为 0.5 g/l;实习期驾驶人以及 Article 81 所列各特殊类别为 0.2 g/l:紧急或急救服务车辆驾驶人、运送至 16 岁儿童和青少年的集体运输、出租车驾驶人、重型客车或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TVDE 网约车驾驶人通常依另行制定的 TVDE 法规按等同于出租车的制度处理——这一点未在 Article 81 本身中得到核实。) |
| 限速 | 普通小客车(3.5 吨以下):建成区内 50 km/h,普通公路 90 km/h,机动车专用道路即快速路 100 km/h,高速公路 120 km/h,另有标志规定的除外。 |
| 紧急电话号码 | 112 为报警、火警和急救的统一号码。 |
葡萄牙并未一律要求持有 IDP。Código da Estrada 的 Article 125(1)(经 DL 46/2022 修订)承认若干相互独立的驾驶资格凭证:(b) 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c) 同时满足各项累积条件的 OECD/CPLP 驾照;(d) 符合 1949 年日内瓦公约附件 9 或 1968 年维也纳公约附件 6 格式的外国本国驾照;(e) 依互惠或双边协议获得认可的驾照;以及 (g) 与作为其依据的本国驾照一并出示的国际驾驶执照。因此,IDP 只是其中一条合法途径,而不是唯一的途径。IMT 明确确认(英国相关 FAQ):来自上述任一公约缔约国的旅游者,最多可仅凭本国驾照驾车 185 天,无需 IDP。若旅行者的本国驾照无法明确证明属于上述某一条直接认可途径,则应携带相应公约类型的 IDP。请注意:在葡萄牙法律中,经官方翻译的驾照并不构成一条法定的认可途径。
未携带所需证件驾驶的,依据Article 125(8), Código da Estrada处以EUR 300-1,500的罚款。
葡萄牙靠道路右侧行驶,超车则在左侧进行。 在葡萄牙,汽车为左舵驾驶。
对于 Article 125(1)(d)、(e) 和 (g) 项下的外国驾驶凭证途径,期限为自入境葡萄牙之日起 185 天,且以驾驶人始终不具有居民身份为前提(法律原文:“Os titulares das licenças referidas nas alíneas d), e) e g) do n.º 1 estão autorizados a conduzir veículos a motor em Portugal durante os primeiros 185 dias subsequentes à sua entrada no País, desde que não sejam residentes”)。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和符合条件的 OECD/CPLP 凭证适用另外的认可条款;这一 185 天的旅游者期限绝不得被挪用为取得居民身份后的宽限期。 (Article 125(3),Código da Estrada;IMT 外国驾照指引)
打算移居到葡萄牙?一旦成为居民,适用的规则就不同了——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葡萄牙是两项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缔约方——1949年9月19日 日内瓦公约和 1968年11月8日 维也纳公约。因此,1949年版和 1968年版的国际驾驶许可证都可以在其框架下签发;葡萄牙接受访客持有哪些类型,见上表。
外国是否接受您的驾驶执照,取决于一堆纠缠在一起的因素:三项相隔数十年签订的道路交通公约(1926年、1949年、1968年)——其中最早的一项比联合国本身还要早,只有后两项是在联合国框架下缔结的——各国加入每项公约的阶段不同(签署、接受、批准),有的驾照使用当地警察看不懂的字母,各国的车辆类别体系互不对应,证件的版本即使在成员国也可能不符合公约的格式要求,各国之间还有双边协议,再加上各地法律宽严不一。同一本驾照可能在这个边境没问题,到下一个边境就被拒绝——甚至换一家租车柜台就不行。国际驾驶许可证的存在正是为了免去其中大部分麻烦:它是您现有驾照的标准化多语种呈现,带有统一的类别符号,大多数官员一眼就能看懂。它不能取代您的本国驾照,也不赋予新的权利——两者都要携带——而且它并不保证一定被接受:仍有少数目的地要求在它之外或代替它另办当地许可,但对大多数目的地而言,它确实能明显提高您通过的可能性。
本表适用于游客和临时访客。打算以居民身份移居到葡萄牙?适用的规则不同——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请在下方找到您驾照的签发国。葡萄牙认可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符合条件的 OECD/CPLP 驾照、符合 1949 年或 1968 年公约附件格式的本国驾照、依互惠或双边协议获得认可的驾照,以及与本国驾照一并携带的两种公约中任一种的 IDP。IDP 并不是一项一律适用的法定要求——IMT 明确确认,来自公约缔约国的旅游者可仅凭本国驾照驾车。以公约、互惠或 IDP 为依据的普通非居民驾车,自入境之日起以 185 天为限;经翻译的驾照不构成一条法定的认可途径。 规则会变化——出行前请向官方来源确认。最近核实:2026年7月。
图例:“1949”——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1 年);“1968”——维也纳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3 年)。
本页“状态”列的含义:
| 驾照签发国 | 状态 | 需要携带的证件 | 原因 |
|---|---|---|---|
| 阿布哈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阿尔巴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尔及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阿富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阿根廷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鲁巴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
| 阿曼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塞拜疆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及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塞俄比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斯瓦蒂尼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爱尔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爱沙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安道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安哥拉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奥地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澳大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澳门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1949 continued application to Macau SAR) [1] |
| 巴巴多斯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巴哈马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基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拉圭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巴勒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拿马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巴西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白俄罗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百慕大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百慕大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百慕大: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百慕大,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保加利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北马里亚纳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
| 北马其顿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北塞浦路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贝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比利时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冰岛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波多黎各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
| 波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玻利维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伯利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博茨瓦纳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不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布基纳法索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布隆迪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朝鲜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赤道几内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丹麦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德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德涅斯特河沿岸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东帝汶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多哥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多米尼加共和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多米尼克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俄罗斯联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厄瓜多尔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厄立特里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法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法罗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丹麦——领土适用) [1] |
| 法属波利尼西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法属圭亚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法属圣马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梵蒂冈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菲律宾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斐济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芬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佛得角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福克兰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福克兰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福克兰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福克兰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冈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刚果(布拉柴维尔)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刚果(金)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哥伦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哥斯达黎加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林纳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陵兰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格陵兰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格陵兰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鲁吉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根西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古巴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瓜德罗普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关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
| 圭亚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哈萨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海地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韩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荷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荷兰加勒比区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
| 荷属圣马丁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
| 黑山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洪都拉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基里巴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吉布提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吉尔吉斯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几内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几内亚比绍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加拿大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加纳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加蓬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柬埔寨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捷克共和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津巴布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喀麦隆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卡塔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开曼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科摩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科索沃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科特迪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科威特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克罗地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肯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库克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库克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库克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库拉索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
| 拉脱维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莱索托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老挝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黎巴嫩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立陶宛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利比里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利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列支敦士登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留尼汪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卢森堡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卢旺达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罗马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马达加斯加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马尔代夫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马耳他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马拉维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马来西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马里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马绍尔群岛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马提尼克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马约特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毛里求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毛里塔尼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美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美属萨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
| 美属维尔京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
| 蒙古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蒙特塞拉特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蒙特塞拉特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蒙特塞拉特: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蒙特塞拉特,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孟加拉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秘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密克罗尼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缅甸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尔多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洛哥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纳哥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莫桑比克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墨西哥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纳戈尔诺-卡拉巴赫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纳米比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南奥塞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南非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南苏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瑙鲁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加拉瓜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泊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日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尼日利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纽埃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纽埃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纽埃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挪威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帕劳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日本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瑞典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瑞士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瑞士驾照 | 瑞士与欧盟相互承认(指引) |
| 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国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萨尔瓦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萨摩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塞尔维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塞拉利昂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塞内加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塞浦路斯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塞舌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沙特阿拉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卢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马力诺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圣文森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斯里兰卡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斯洛伐克共和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斯洛文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苏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苏里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所罗门群岛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索马里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索马里兰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塔吉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台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泰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坦桑尼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汤加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突尼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图瓦卢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土耳其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土库曼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托克劳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托克劳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托克劳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瓦利斯和富图纳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瓦努阿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危地马拉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委内瑞拉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文莱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乌干达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克兰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拉圭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兹别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西班牙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西撒哈拉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希腊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香港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1949 Geneva continued application to Hong Kong SAR; HK issues 1949 IDPs) [1] |
| 新加坡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新喀里多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新西兰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匈牙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叙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牙买加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亚美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也门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伊拉克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伊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以色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意大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印度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印度尼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英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英国照片卡驾照 | 英国照片卡驾照在欧盟区域获得接受(gov.uk 指引) |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英属维尔京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葡萄牙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英属维尔京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英属维尔京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约旦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越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赞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泽西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乍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直布罗陀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智利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
| 中非共和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中国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自由克什米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上表的来源与说明
[1] UN Treaty Collection, Multilateral Treaties Deposited with the Secretary-General — status of the 1949 Genev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 and of the 1968 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9) — XI-B-1, XI-B-19
国际驾驶许可证必须在出行之前办理,而且只有特定国家才可以向您签发——您不能从与您无关的国家买到正式的国际驾照。根据 1968年维也纳公约,它只能由您通常居住、且签发或承认您驾照的缔约方签发——由该缔约方的主管部门,或由经其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根据 1949年日内瓦公约,它由缔约国的主管部门签发,或由经该主管部门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具体是哪个机构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是政府部门,有的国家是获授权的汽车俱乐部。
另外,IDA 提供一种数字版 国际驾驶文件——它是您本国驾照的译文,随驾照一同携带。它不是根据 1949年或 1968年公约、由贵国为此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也不是经认证的译本、宣誓译本或其他形式的官方译本:没有任何机关对它加以认证;凡是国家法律要求官方译本或经认证的译本的场合,我们的文件都不能满足该项要求。它是一份私人性质的译文,目的是让您的本国驾照在租车柜台和路边检查时便于辨读。
就普通的公约或互惠途径而言,新居民必须在 90 天内申请换发。IMT 表示,在已提出申请的前提下,本人可在最初的 90 天内驾车;自第 91 天起至满两年止,仍可申请换发,但不得再凭外国驾照驾车;两年之后,换发须以通过实际驾驶考试为条件。另有一项 OECD/CPLP 例外(Article 125(1)(c)):gov.pt 表明,即使对居民也同样适用,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不办换发而继续使用外国驾照,条件是签发国为 1949/1968 年公约缔约国或订有双边协议,驾照有效,自签发或最近一次换证起不超过 15 年,持证人未满 60 周岁并达到葡萄牙规定的最低年龄,且该驾照未被扣押、未被暂停、未过期、也未被撤销。 官方来源.
在葡萄牙第一次开车之前,看几分钟真实的第一人称视角行车影像,是最快建立信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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