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持有有效的直布罗陀本国驾照,在直布罗陀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非常简单。计划前往直布罗陀的旅行者,建议在出发前联系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申请。不过,如果您已经在旅途中且没有IDP,您可以选择在线翻译您的本国驾照。这种方式更快捷、便利且高效,可确保您在旅途中合法驾驶。
国际驾驶许可证是将本国驾照翻译成多种语言的文件。第一批此类证件出现在1926年,是《巴黎国际机动车交通公约》的成果。1949年和1968年的另外两项公约也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驾驶许可证与国际驾照实质相同。
请注意:IDP仅在与有效本国驾照一起使用时才有效。
7天退款保证!
您可以在交付之前的任何时间或交付文件后 7 天内退回国际驾驶机构签发的文件,以获得全额退款.
根据1968年《维也纳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由各国政府或指定机构授权签发。在大多数国家,这项工作通常由隶属于AIT/FIA的汽车协会、警察或其他授权机构负责。若要在直布罗陀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您必须持有本地驾照,并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如链接无效,请通知我们)。IDP的费用和处理时间因国家而异。
如果您的驾照不是在直布罗陀签发的,您需要确认该驾照是否允许您驾驶,以及是否需要IDP。如果需要,唯一的选择是订购驾照翻译服务,可选择邮寄或电子版(请向租车公司确认是否接受电子版),例如通过我们的服务获取。
如何在 直布罗陀 获取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如果您拥有本地驾照并计划出行,请联系 相关机构。如果您是美国人并计划提前出行,可以通过 AAA 获取 国际驾照。在其他情况下,您可以将驾照翻译成所需语言,以便与本国驾照一同使用。
如何申请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申请流程快捷简便。填写申请表,附上有效驾照复印件、手写签名和彩色证件照片,然后完成付款。您可以在线申请 国际驾照。
在 直布罗陀 是否需要国际驾驶许可证?
expand_more直布罗陀 尚未根据 1968 年《维也纳公约》统一其驾驶执照。除非 直布罗陀 与您的国家有互认协议,否则需要国际驾照。
什么是国际驾驶文件?
expand_more我们的 IDD 非常适合前往多语言国家的旅行者。无需考试,有效期最长三年。该文件是本国驾照的三种格式翻译,应与原件一起使用。
可以用这个文件租车吗?
expand_more通常可以。但由于各地要求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租车公司。
🗓 各项事实已对照直布罗陀的道路交通法及官方来源核实。研究最近更新:。只有在提供指向本页的链接的前提下,您才可以转载这些信息。
⚠ 本页是关于驾驶规则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规则会变化,各主管部门也各自执行自己的规则——驾驶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
ℹ 我们是一家私营公司。我们不是政府机构,不是驾照发放或证件签发主管部门,也不是条约组织;我们与上述任何机构均无关联,未获其认可,也不代表其行事。我们出售的 国际驾驶文件 是您本国驾驶执照的译文:它不是驾驶执照,也不是政府签发的证件。
| 问题 | 答案 |
|---|---|
| 道路通行方向 | 右侧 |
| 国际驾驶许可证(IDP) | 在 240 个签发国的驾照中(其中 75 个没有既定规则),有 133 个可搭配国际驾照获得接受——各自还接受随附哪些证件、依据是什么,请见下表中您的驾照签发国所在行 |
| 接受的国际驾照类型 | 两种皆可——1949年日内瓦(有效期 1 年)和 1968年维也纳(有效期 3 年) |
| 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 1949年日内瓦——领土扩展 1958年8月27日(经由英国); 1968年维也纳——领土扩展 2019年2月26日(经由英国) |
| 访客的时限 | 自您最后一次入境之日起三年。 |
| 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完全有效,无需任何手续 (Traffic Act 2005 s.59(Z1) + s.2 对 "relevant state" 的定义) |
| 最低年龄 | 18 岁起可驾车 — Traffic Act 2005 s.31(B 类:"The minimum age for category B is 18 years"),s.43(1),s.59A |
| 酒精含量上限 | 上限为每 100 毫升呼气中含 35 微克酒精、每 100 毫升血液中含 80 mg,或每 100 毫升尿液中含 107 mg(Traffic Act 2005 s.73(1),“规定限值”)。 |
| 限速 | 靠右行驶。Gibraltar Highway Code 第 101 条:“在没有限速标志的地方,直布罗陀的全国最高限速为 50 km/h。公共汽车及所有[超过规定重量的]车辆……限速 35 km/h。”也设有经标志标示的 30 km/h 区域。超速处第 3 级罚款(GBP 1,000),再犯加倍(s.44)。 |
| 紧急电话号码 | 报警、消防和急救请拨 999;拨打 112 也可接通。(Gibraltar Highway Code 2022 仍印有旧号码:消防/急救 190,警察 199——直布罗陀皇家警察和市消防队现在公布的都是 999。) |
法律并不要求 IDP。Traffic (Licensing and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第 86 条(“访客驾驶许可证”,Visitors' driving Permit)使公约缔约国的本国驾照与 IDP 处于完全相同的地位:凭以下任一证件驾车均属合法,即“(a) 公约驾驶许可证;或 (b) 由 1949 年公约或 1968 年公约的任何缔约国在直布罗陀以外地方签发的国内驾驶许可证”。如使用 IDP,附表 6 承认 A 式(1949 年公约,附件 10)、D 式(1968 年公约,附件 7)以及旧版 B 式(1926 年公约,附件 E)。直布罗陀自己的 IDP 签发窗口(reg. 95)只面向出境——它向身为永久居民的直布罗陀驾照持有人签发——不应被误读为入境要求。
未能从权威来源核实到未携带所需证件驾驶的具体处罚。 官方来源.
直布罗陀靠道路右侧行驶,超车则在左侧进行。 就英国领地而言实属少见,这里靠右行驶(于 1929 年改换,以与西班牙保持一致)。.
自您最后一次入境之日起三年。Reg. 86(1) 允许 IDP 持有人,或“由 1949 年公约或 1968 年公约的任何缔约国在直布罗陀以外地方签发的国内驾驶许可证”的持有人,或英国军队(B.F.G.)驾照的持有人,“自其最后一次入境之日起三年内,在直布罗陀驾驶该许可证授权其驾驶的任何类别或种类的机动车,即使其并未持有依该法第二部分签发的驾照”。英国、欧盟和欧洲经济区驾照则完全没有时间限制:s.59(Z1) 赋予这些驾照与直布罗陀驾照相同的效力,只要它们在签发国仍然有效。如果许可证本身过期,这一许可即告失效;而且这一许可不涵盖公共服务车辆或货运车辆(依 reg. 22 临时进口的车辆除外)。 (Traffic (Licensing and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reg. 86(1)(合并文本截至 2026年5月7日);Traffic Act 2005 s.59(Z1))
打算移居到直布罗陀?一旦成为居民,适用的规则就不同了——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直布罗陀是两项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缔约方——1949年9月19日 日内瓦公约和 1968年11月8日 维也纳公约。因此,1949年版和 1968年版的国际驾驶许可证都可以在其框架下签发;直布罗陀接受访客持有哪些类型,见上表。
外国是否接受您的驾驶执照,取决于一堆纠缠在一起的因素:三项相隔数十年签订的道路交通公约(1926年、1949年、1968年)——其中最早的一项比联合国本身还要早,只有后两项是在联合国框架下缔结的——各国加入每项公约的阶段不同(签署、接受、批准),有的驾照使用当地警察看不懂的字母,各国的车辆类别体系互不对应,证件的版本即使在成员国也可能不符合公约的格式要求,各国之间还有双边协议,再加上各地法律宽严不一。同一本驾照可能在这个边境没问题,到下一个边境就被拒绝——甚至换一家租车柜台就不行。国际驾驶许可证的存在正是为了免去其中大部分麻烦:它是您现有驾照的标准化多语种呈现,带有统一的类别符号,大多数官员一眼就能看懂。它不能取代您的本国驾照,也不赋予新的权利——两者都要携带——而且它并不保证一定被接受:仍有少数目的地要求在它之外或代替它另办当地许可,但对大多数目的地而言,它确实能明显提高您通过的可能性。
本表适用于游客和临时访客。打算以居民身份移居到直布罗陀?适用的规则不同——请见下方的居民部分。 请在下方找到您驾照的签发国。直布罗陀是英国海外领地,拥有自己的交通法——而且,就英国领地而言实属少见,这里靠右行驶。Traffic (Licensing and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第 86 条允许任何持有国际驾驶许可证者,或仅持有由 1949 年或 1968 年公约缔约国签发的本国驾照者,自最后一次入境之日起在直布罗陀驾车三年。法律并不要求 IDP。英国、欧盟和欧洲经济区驾照的待遇更进一步:Traffic Act 2005 section 59(Z1) 赋予这些驾照与直布罗陀驾照相同的效力和作用,只要它们在签发国仍然有效。最低驾驶年龄为 18 岁。由两项公约均未加入的国家签发的驾照,在直布罗陀法律中没有任何适用途径。 规则会变化——出行前请向官方来源确认。最近核实:2026年7月。
图例:“1949”——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1 年);“1968”——维也纳公约(国际驾照有效期最长 3 年)。
本页“状态”列的含义:
| 驾照签发国 | 状态 | 需要携带的证件 | 原因 |
|---|---|---|---|
| 阿布哈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阿尔巴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尔及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阿富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阿根廷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鲁巴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a] |
| 阿曼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阿塞拜疆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及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塞俄比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埃斯瓦蒂尼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爱尔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爱沙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安道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安哥拉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奥地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澳大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澳门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1949 continued application to Macau SAR) [1] [a] |
| 巴巴多斯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巴哈马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基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拉圭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巴勒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巴拿马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巴西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白俄罗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百慕大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百慕大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百慕大: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百慕大,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保加利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北马里亚纳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a] |
| 北马其顿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北塞浦路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贝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比利时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冰岛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波多黎各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a] |
| 波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玻利维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伯利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博茨瓦纳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不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布基纳法索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布隆迪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朝鲜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赤道几内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丹麦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德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德涅斯特河沿岸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东帝汶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多哥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多米尼加共和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多米尼克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俄罗斯联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厄瓜多尔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厄立特里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法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法罗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丹麦——领土适用) [1] [a] |
| 法属波利尼西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法属圭亚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法属圣马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梵蒂冈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菲律宾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斐济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芬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佛得角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福克兰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福克兰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福克兰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福克兰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冈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刚果(布拉柴维尔)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刚果(金)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哥伦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哥斯达黎加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林纳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陵兰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格陵兰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格陵兰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格鲁吉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根西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古巴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瓜德罗普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关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a] |
| 圭亚那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哈萨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海地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韩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荷兰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荷兰加勒比区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a] |
| 荷属圣马丁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a] |
| 黑山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洪都拉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基里巴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吉布提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吉尔吉斯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几内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几内亚比绍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加拿大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加纳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加蓬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柬埔寨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捷克共和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津巴布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喀麦隆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卡塔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开曼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a] |
| 科摩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科索沃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科特迪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科威特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克罗地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肯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库克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库克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库克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库拉索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荷兰——领土适用) [1] [a] |
| 拉脱维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莱索托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老挝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黎巴嫩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立陶宛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利比里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利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列支敦士登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留尼汪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卢森堡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卢旺达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罗马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马达加斯加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马尔代夫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马耳他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马拉维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马来西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马里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马绍尔群岛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马提尼克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马约特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毛里求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毛里塔尼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美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美属萨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a] |
| 美属维尔京群岛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经由美国——领土适用) [1] [a] |
| 蒙古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蒙特塞拉特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蒙特塞拉特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蒙特塞拉特: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蒙特塞拉特,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孟加拉国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秘鲁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密克罗尼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缅甸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尔多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洛哥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摩纳哥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莫桑比克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墨西哥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纳戈尔诺-卡拉巴赫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纳米比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南奥塞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南非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南苏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瑙鲁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加拉瓜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泊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尼日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尼日利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纽埃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纽埃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纽埃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挪威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帕劳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葡萄牙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日本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瑞典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瑞士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瑞士驾照 | 瑞士与欧盟相互承认(指引) |
| 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国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萨尔瓦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萨摩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塞尔维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塞拉利昂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塞内加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塞浦路斯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塞舌尔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沙特阿拉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卢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圣马力诺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圣文森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斯里兰卡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斯洛伐克共和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斯洛文尼亚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苏丹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苏里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所罗门群岛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索马里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索马里兰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塔吉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台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泰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坦桑尼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汤加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突尼斯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图瓦卢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土耳其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土库曼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托克劳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托克劳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我们无法确认有任何涵盖托克劳群岛的批准、加入或领土扩展,因此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瓦利斯和富图纳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瓦努阿图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危地马拉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委内瑞拉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文莱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乌干达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克兰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拉圭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乌兹别克斯坦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西班牙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西撒哈拉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希腊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香港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1949 Geneva continued application to Hong Kong SAR; HK issues 1949 IDPs) [1] [a] |
| 新加坡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新喀里多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法国——领土适用) [1] |
| 新西兰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匈牙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叙利亚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牙买加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亚美尼亚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也门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伊拉克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伊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以色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意大利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 | 欧盟/欧洲经济区相互承认 |
| 印度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印度尼西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英国 | 本国驾照即可 | 您的英国照片卡驾照 | 英国照片卡驾照在欧盟区域获得接受(gov.uk 指引) |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未确定 | 我们无法确认英属维尔京群岛驾照有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直布罗陀的驾照主管部门确认 | 保存机关的记录无法确定是否有道路交通公约涵盖英属维尔京群岛:负责其国际关系的国家逐一列举了 1949年公约的领土扩展,其中并未提到英属维尔京群岛,但该国又另行告知保存机关,1949年公约对其王室属地和海外领地继续有效。两种解读之下都无法确立该驾照的公约依据——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约旦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越南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赞比亚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泽西岛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经由英国——领土适用) [1] |
| 乍得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尽管您本国的主管部门确实签发一种自己的国际驾驶许可,而且没有公约赋予这两种证件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智利 | 公约承认该驾照——建议携带国际驾照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49年版) | 公约缔约方(1949)——日内瓦公约规定您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并允许目的地要求持有 1949年版国际驾照;该公约没有规定任何翻译途径 [1] [a] |
| 中非共和国 | 公约承认驾照加国际驾照——建议携带 | 您的本国驾照;强烈建议携带国际驾照(1968年版),且它只有与本国驾照一并使用才有效 | 公约缔约方(1949+1968)——1968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符合附件 6 的本国驾照获得承认,而国际驾照只有在与其所属驾照一并出示时才获得承认;您的驾照是否符合附件 6,此处并无记录,因此本行能够确认的是驾照与国际驾照这一组合 [1] |
| 中国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 自由克什米尔 | 未确定 | 出行前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 两项道路交通公约均非缔约方——无法为您的驾照签发公约项下的正式国际驾照,也没有公约赋予它在目的地的地位。目的地是否接受它、以及必须随附什么,取决于目的地本国的法律——出行前请向主管部门核实 [1] |
上表的来源与说明
[1] UN Treaty Collection, Multilateral Treaties Deposited with the Secretary-General — status of the 1949 Genev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 and of the 1968 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chapter XI-B-19) — XI-B-1, XI-B-19
[a] 直布罗陀 has entered a reservation to article 24 of the 1949 Convention: it reserves the right not to permit driving where the vehicle carries persons for hire or reward and the driver would need a special vocational licence under its own law. Ordinary tourist and temporary-visitor driving is outside that reservation.
国际驾驶许可证必须在出行之前办理,而且只有特定国家才可以向您签发——您不能从与您无关的国家买到正式的国际驾照。根据 1968年维也纳公约,它只能由您通常居住、且签发或承认您驾照的缔约方签发——由该缔约方的主管部门,或由经其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根据 1949年日内瓦公约,它由缔约国的主管部门签发,或由经该主管部门正式授权的协会签发。具体是哪个机构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是政府部门,有的国家是获授权的汽车俱乐部。
另外,IDA 提供一种数字版 国际驾驶文件——它是您本国驾照的译文,随驾照一同携带。它不是根据 1949年或 1968年公约、由贵国为此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也不是经认证的译本、宣誓译本或其他形式的官方译本:没有任何机关对它加以认证;凡是国家法律要求官方译本或经认证的译本的场合,我们的文件都不能满足该项要求。它是一份私人性质的译文,目的是让您的本国驾照在租车柜台和路边检查时便于辨读。
两个不同的时钟。(1)英国/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持有人取得通常居所后,依 s.59(1) 继续享有完全效力,只要该驾照在签发国仍然有效;换发属于自愿(20 号表格),但如果驾照未载明行政有效期,则自成为居民起两年后必须换发(s.59(5)),在受到法院签注后也必须换发。“通常居所”=每个日历年至少 185 天(s.59(7))。(2)非欧洲经济区驾照持有人只有 reg. 86 规定的自最后一次入境起三年的期限;没有可供退而求其次的换发制度。 官方来源.
在直布罗陀第一次开车之前,看几分钟真实的第一人称视角行车影像,是最快建立信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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